关于峰火文创
关于动漫与授权论坛:在峰火文创的支持下,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动漫游戏研究中心和锐迷文化科技联合主办了本次论坛。旨在集合行业翘楚,共同探讨中国动漫与授权的发展问题、趋势,为动漫和授权从业者提供行业合作的平台。
2017年12月19日,以“新时代、新文化、新发展”为主题的2017年峰火文创大会巅峰盛会在北大博雅国际酒店举行。其中,大会第五场是以“动漫与授权产业”为主题展开的论坛形式交流,来自央视动画、梦之城、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锐迷文化科技、聚影汇和弘耀文化的大咖、业界顶尖人士发表演讲和展开互动。
主持人邓丽丽教授,北大文化产业研究院动漫游戏中心主任
央视动画首席运营总监 方凌
方凌介绍说,从1982年中国第一部电视动画片《小黑驴和小花鹿》完成开始,央视动画公司共有300多部动画片IP,十万多部版权作品,生产能力每年7000分钟左右,生产量达到全国领先位置。他总结说,“目前央视动画公司的品牌战略主要是国内战略‘大头+’,国际战略‘熊猫+’,围绕这两个品牌战略制定相应的工作和授权情况。” 除了围绕自身的IP特色授权之外,方凌表示也不能放弃传统领域的开发。想要在传统领域进行新的突破,首先打破单个IP的边界进行横向融合,创建自有商标,进行系列品牌化的塑造。要注重融合新技术,新的科技层出不穷,时刻牢记与时俱进,推出更高级的产品,在形态上突破平面书的界限,向数字出版、音像制品、有声读物等方向纵深延展。
《白皮书》主编、聚影汇创始人朱玉卿
《白皮书》主编、聚影汇创始人朱玉卿认为,动漫电影的授权收入稳固的前提是观众喜欢电影作品。朱玉卿表示,尽管中国电影票房收入在世界所占份额不断攀升,而且中国拥有数量巨大的荧幕块数,而且中国电影单部的票房收入不断刷新纪录,取得傲人成绩,但是中国电影的非票房收入还是有限,还是主要依靠票房收入。当然,国内也有动漫电影授权做的非常好的,比如《熊出没》。朱玉卿讲道:“《熊出没》的票房有数亿,但是其游乐园授权、玩具授权、新媒体版权授权等收入达到数十亿元。”因此,这对于电影从业者来说是很好的启示。
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知识产权律师郭霁
郭霁律师,执业20多年,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十余年,从单一IP要成长为复合型的IP的路径阐述了授权根基——IP权利的真正含义。
郭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允许能够被交易和授予的权利才可能产生授权交易。不受保护的权利也不可能产生授权。但是对于这个权利,不仅仅是著作权这么简单,而是商标权、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全面整合。
对于从事授权产业的企业,不仅要对三权进行合理的规划、整合和保护,还要对权利的拆分有清醒的规划——在法律支持下对可以授予的权利进行经营。
比如Hello Kitty,它的注册商标多达2000个,哪怕一个蝴蝶结都注册成了商标。结果有国内某生产拖鞋的厂商,以为打擦边球就可以省去授权成本,于是就用了这个蝴蝶结形象,然后被Hello Kitty的权利所有者一纸诉状告到法庭,有理有据。
她提醒正在创作IP或拥有IP的业内同仁,要重视从单一IP到复合IP的全方位经营,即使是维权,也成为了现在IP方获取收益的方式,甚至成为了一种商业模式。
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总监
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总监高强与嘉宾分享了“阿狸”走红的历程和心得,讲述梦之诚动漫授权的过程。高强说,品牌形象永远是实现内容到变现的重要条件和重要环节。因此这个形象要永远鲜活,不断衍生。阿狸整个的故事体系基本覆盖了亲情、友情和爱情,所以阿狸基本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形象。在演讲最后,他希望用最单纯的力量让中国最好、最棒的原创动漫形象得以发展,动漫形象得以变现,让让更多优秀的作者为中国的动漫事业做出贡献。
知名歌手乌兰图雅
知名歌手乌兰图雅在现场介绍了“乌兰图雅”的文化内涵以及中国广场舞文化,并表示歌手要有自己品牌的演唱会。乌兰图雅除了歌手的身份,她还是文化产业从业者,不仅接受过这方面专业的学习,而且她还将“乌兰图雅”做成了商标、公司形象以及专属品牌演唱会等。
锐迷文化科技创始人兼CEO魏无忌
锐迷文化科技创始人兼CEO魏无忌在大会上与大家畅谈IP的宣发、变现、整合流量以及赋能,如何将流量变成钱这种干货满满的演讲内容引发现场阵阵掌声。魏无忌用热播剧《九州•海上牧云记》作为事例进行讲解。他表示,真正得思考的是自身的IP群体是谁,它的优先场景是什么,自身能给它带来什么样的价值,这样才有场景转化率和客单价。
弘耀文化总经理 吴泓琏
吴泓琏讲到现在中国最知名的IP就是孙悟空,但是熊猫、花木兰都是中国的元素,却被美国公司做了,中国人一直没讲好自己的故事。而做好一个动漫IP,形象设计是第一。一个IP形象一定是电影、电视、表情包、漫画、短片,包括跨界合作的基础。
当一个造型设计不合格的时候,后续的金字塔是不稳固的,这就是形象创造的艰辛。造型设计上一定要不断地花心血,不断地磨炼,在与变形金刚的玩具设计师交流的时候了解到,他们开发一个玩具的外观设计大概四年半。
他认为整个IP的漫画、形象、短篇、电影全部要成体系打通。漫画一定是电影的前传,电影是漫画的后传。当观众看了漫画之后,再去看电影,它是同一个世界观,同一个角色设计,并没有改变,只是事件不同。
加一科技 吴城
来自加一科技的吴城从IP运作的角度,讲述了他们是如何用虚拟形象与用户互动来推广、传播IP的。吴城表示:“每一个IP人物是有明星属性的,是故事和IP的核心,是灵魂。在故事形成之前,我们把这个虚拟的人物先做起来。我们是模仿微博的做法,微博是持续让KOL来跟它的粉丝持续互动,KOL在微博上大量的产生内容,随时随地的跟用户产生碎片化的交流。如果我们把一个作品里的人物也提取出来,把它当做一个现实存在的明星进行运营,那么也可以打造出它的粉丝群体,并进行持续互动沟通,提升作品和形象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