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特许人与加盟商首次签订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不得少于3年,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特许授权年限也是可以少于3年的,且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授权期限则不受此限制。